关于举办“2018青岛市千帆起航加速营”培训活动的通知时间:2018-11-19 16:53 来源:市科技局 作者:信息化协会 点击:次
根据《关于实施科技型企业培育“百千万”工程的意见》(青政发[2018]24号)、《青岛市科技型企业培育“百千万”工程推进实施方案》(青科字[2017]6号)文件精神,进一步加大新型企业家培养力,市科技局联合青岛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共同举办“2018青岛市千帆起航加速营”培训活动(以下简称加速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速营采用“政府引导、公益支持、市场机制”的模式,搭建创新创业平台,弘扬创新创业文化,营造创新创业氛围,支持科技型中小微企业创新发展,加快培养一批懂科技、善经营、悉金融的新型企业家,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上水平。 二、加速营充分借鉴了国际先进创业加速培训经验,引入国内知名加速服务机构课程,依托青岛优秀孵化载体的科技企业培育经验,形成了系统的加速培训课程体系。加速营将重点辅导项目(企业)梳理战略定位、完善商业模式、有效提升融资效率、提高运营管理能力等,培养一批既有创新精神又有现代化企业管理能力的成长型企业家队伍,孵化一批创新能力强和发展前景好的中小微企业。 三、加速营分为全国项目招募与筛选、开营、培训、结营等阶段,面向全国招募新材料、新能源及节能环保、生物医药、电子信息、先进制造、互联网等6个行业领域的优秀创业项目(企业)。对通过筛选并进入加速营项目,将获得系统的加速培训,培训课程均由专业导师讲授,项目还有机会与国内一线投资人面对面交流,获得专业指导;对于实际落地青岛的项目(企业)给予产业资源对接、科技创新券、投资基金、科技担保以及科技金融投保贷联动等政策支持。 四、各区(市、功能区)科技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把加速营作为本单位年度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明确专人负责,按要求组织好加速营报名发动工作,共同推进加速营组织工作。 五、各单位要大力宣传,广泛动员,组织项目(企业)积极报名参加。主办方将对报名参加加速营项目数量及有关情况适时通报,并根据报名及录取情况,对表现突出的区(市、功能区)、孵化器给予表彰。 六、符合条件的项目(企业)自愿直接报名参加,具体报名条件见附件。参加项目(企业)应对报名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 七、培训费用。课程学费、教材讲义费、课程运营等,学费以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予以全额补助,参加人员不承担课程费用;培训涉及到的食宿、交通等费用自理。 报名截止时间为2018年11月30日(以加速营官方公告时间为准)。 咨询方式: 联系人:李恺 邵康 电话:0532-68680000-825、 0532-68680000-817, 0532-68680005 邮箱:qingdaogongyanyuan@163.com 附件1:“2018青岛市千帆起航加速营”培训活动组织方案 附件2:“2018青岛市千帆起航加速营”培训活动报名表 青岛市科学技术局 2018年11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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