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关于组织推荐国家第四批制造业单项冠军和复核第一批制造业单项冠军的通知
各区、市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
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中国工业经济联合会《关于组织推荐第四批制造业单项冠军和复核第一批制造业单项冠军的通知》(工信厅联产业函〔2019〕78号)和《关于组织参加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培育提升专项行动的通知》(青经信字〔2016〕28号),为做好国家第四批制造业单项冠军推荐和复核第一批制造业单项冠军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第四批制造业单项冠军申请条件及要求
(一)申请条件。
单项冠军示范企业:符合《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培育提升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工信部产业〔2016〕105号,以下简称《实施方案》)规定示范企业9项条件的企业可自愿申请。
单项冠军产品:除“特定细分产品销售收入占企业全部业务收入比重在70%以上”不作要求之外,其他条件同单项冠军示范企业。
(二)构建梯度培育体系。完善市制造业单项冠军储备库,将达到“单项冠军培育企业”条件及具备单项冠军潜力或经国家遴选未入选的企业纳入培育工作范围,夯实单项冠军培育基础。统筹制造业单项冠军和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培育,支持“小巨人”企业成长为单项冠军。年销售收入4亿元以下的企业,如申请单项冠军,应为已入选的“小巨人”企业。
(三)突出“补短板”。企业产品如属于关键领域补短板的,请在申请书中作出说明,并优先推荐。
(四)所属行业及细分产品界定。所属行业按《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4754-2017)》的30个大类区分(详见附件6);产品类别原则上按照国家统计局发布的《统计用产品分类目录》(http://www.stats.gov.cn/tjsj/tjbz/tjypflml)8位或10位代码准确填报,难以准确归入的应符合行业普遍认可的惯例。
(五)申请材料类别。申请单项冠军示范企业填写《企业申请书》(见附件1),申请单项冠军产品填写《产品申请书》(见附件2);同一企业在单项冠军示范企业、单项冠军产品中只能申请其中一种,申请单项冠军产品类的只能申请一个产品。申请单项冠军培育企业的填写《培育申请书》《培育发展方案》(见附件4、5),符合条件的纳入“市制造业单项冠军储备库”,并在国家后续批次单项冠军遴选中优先推荐。
二、第一批制造业单项冠军复核工作安排
根据《实施方案》关于动态管理的要求,每3年对入选单项冠军进行一次评估复核,对符合条件的企业在公布的名单中予以保留,对不符合条件或未提交复核申请材料的企业从名单中予以撤销。
请有关区(市)组织第一批单项冠军示范企业(青岛科海生物有限公司)及培育企业(青岛特锐德电气股份有限公司、青岛海信智能商用系统有限公司)填报复核申请表(见附件3)。第一批培育企业如自评达到示范企业条件的,可另提出晋级为示范企业的申请,按新申请第四批单项冠军程序和要求进行。
三、组织工作
(一)推荐单位。各区(市)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负责属地企业的组织推荐工作。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相关处室主要负责分管行业和产品的宣传推介,协助主办处室并商市相关行业协会做好初步评估和推荐等工作。工作开展中,相关政府部门、协会不得以任何形式向企业收取费用。
(二)证明材料。不要求企业提供国家级行业协会出具的市场占有率证明等文件。企业根据《实施方案》和通知要求提供说明材料,须对申请材料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并提供承诺书。
(三)严格把关。各区(市)工业和信息经主管部门要根据本通知和《实施方案》要求,对照单项冠军条件,在第四批推荐工作中,对申请企业(产品)进行初步论证、择优推荐,确保推荐质量。对企业的市场占有率、独立法人地位、有无环境违法记录等予以重点把关。对第一批复核工作认真组织初审。
(四)材料报送。各区(市)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请于2019年5月31日(周五)前,将正式推荐文件(编文字号,一式2份,格式见附件7)及推荐示范企业、冠军产品的相关材料(含申请书、相关证明材料)、复核企业材料等,纸质件一式3份〈申请培育企业的一式1份〉及Word电子文本U盘)按要求加盖公章后,送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场配置促进处)。
联系人:魏国
联系电话:85911315
附件:1.制造业单项冠军示范企业申请书(2019年版)
2.制造业单项冠军产品申请书(2019年版)
3.第一批制造业单项冠军复核申请表(2019年版)
4.制造业单项冠军培育企业申请书
5.制造业单项冠军培育发展方案
6.《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4754-2017)》制造业大类
7.区(市)主管部门推荐文件格式
青岛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19年4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