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2年青岛市级以上有关创新平台培育工作的通知时间:2022-01-17 16:59 来源:胶州市科技和工业信息化局 作者:胶州信息化协会 点击:次 关于做好2022年青岛市级以上有关创新平台培育工作的通知 上合示范区,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各有关协会、企业: 按照青岛工信局通知要求,现开展2022年青岛市级以上有关创新平台培育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青岛市级制造业创新中心培育工作 1、按照《青岛市制造业创新中心建设工作指南(试行)》要求,培育企业应具备创新生态组织、创新资源整合、共性技术研发、公共平台服务、创新人才培育等能力。 2、培育企业请参考2021年青岛市级制造业创新中心有关申报条件和要求(附件1),做好相关工作。 二、青岛市级工业设计中心培育工作 1、培育企业工业设计水平领先,创新能力较强,且具有管理规范、业绩显著等竞争优势。 2、培育企业请参考2021年青岛市级工业设计中心有关申报条件和要求(附件1),做好相关工作。 三、青岛市级技术创新示范企业培育工作 1、培育企业在人工智能领域实现核心技术攻关,创新应用效果显著。 2、培育企业请参考2021年青岛市技术创新示范企业(人工智能)有关申报条件和要求(附件1),做好相关工作。 四、省级以上创新平台培育工作 省级以上创新平台需获评青岛市级以上的上一级平台企业方可申报。 五、相关要求 请符合条件的企业积极报名,并根据实际情况填写《2022年制造业创新中心培育汇总表》《2022年企业工业设计中心培育汇总表》《2022年技术创新示范企业培育汇总表》(附件2-4),于2022年1月24日(星期一)16:00前发送至邮箱82288363@163.com。 联系方式:高健 臧萍 82288363
附件:附件1:创新平台申报条件和要求.doc 附件2:2022年制造业创新中心培育汇总表.xlsx 附件3:2022年企业工业设计中心培育汇总表.xls 附件4:2022年技术创新示范企业培育汇总表.xlsx
胶州市科技和工业信息化局 2022年1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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