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开展第五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申报和第二批专精特新时间:2023-03-01 16:45 来源:胶州市科技和工业信息化局 作者:胶州市企业信息化促进 点击:次 关于组织开展第五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申报和第二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复核推荐工作的通知 各功能区,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各有关企业: 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开展第五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培育和第二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复核工作的通知》(工信厅企业函〔2023〕23号)和青岛市民营经济发展局《关于组织开展第五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申报和第二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复核推荐工作的通知》要求,现组织开展第五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申报和第二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复核推荐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推荐条件 (一)有效期内的市级、省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或已申报2023年度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可申请第五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第二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提出复核申请,相关申请均不收取任何费用,不需要也不建议通过任何中介机构辅助申请。审核坚持公平公正,企业只要如实填报,并提供资料即可。 (二)申请企业需符合《办法》中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有关认定标准,相关指标需按《办法》附件4中“部分指标和要求说明”严格把握。 (三)对于已成为工业和信息化部制造业单项冠军示范企业或单项冠军产品的企业,不再推荐申请第五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对于与工业和信息化部已认定的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存在控股关系的企业,以及同一集团内生产相似主导产品企业,不予推荐。 二、组织实施 (一)企业申报 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申请和复核采取线上填报与线下报送相结合的方式。线上与线下数据应保持一致。 1.线上填报:企业通过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平台(zjtx.miit.gov.cn)统一申报。按照本通知列明的申报材料,自2023年3月15日至4月10日期间上传。申请第五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的填写《第五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申请书》(附件1),并在培育平台“企业申报信息”页面填写线上申请表、上传相关佐证材料;申请复核的企业填写《第二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复核申请书》(附件2),并在培育平台“认证到期管理--去复核”页面填写复核申请表、上传相关佐证材料。企业要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2.线下报送:企业请于4月11日前,将申请书(附件1或附件2,在培育平台下载打印)、佐证材料(附件5)等按顺序装订纸质材料(一式两份)、推荐汇总表(附件3)或复核情况汇总表(附件4)的纸质版和电子版,报送至胶州市科技和工业信息化局(行政服务东楼裙楼104房间)。 注:线上填报、线下报送请注意时间节点,逾期不再受理。 (二)区市初审 1.市科工信局将按照申报推荐条件和申请书所列初核指标,对企业提供的材料进行符合性、真实性、完整性初审核实。 2.对申请复核的第二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通过现场调研与材料审核相结合的方式,按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认定标准逐一审查、核实后,提出推荐意见。 3.对申报企业是否存在“近三年发生重大安全(含网络安全、数据安全)、质量、环境污染等事故以及严重失信、偷漏税等违法违规行为”,市科工信局统一征求有关部门意见,查证有关情况后,将查证结果体现在报送的推荐行文。 (三)市级评审推荐 青岛市民营经济局将组织专家对各区市推荐的企业申报材料进行评审和实地抽查,并将评审通过的企业向工业和信息化部推荐。 三、相关要求 请各功能区,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高度重视,广泛动员企业申报,真正让符合条件的企业应报尽报,切实把组织推荐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作为推进中小企业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抓手。 四、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82288571 82288620
附件 1.第五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申请书.docx 2.第二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复核申请书.docx 3.第五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推荐汇总表.docx 4.第二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复核情况汇总表.docx 附件5:佐证材料清单.docx 胶州市科技和工业信息化局
2023年2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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