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关于征集2023 年山东省绿色低碳技术成果目录技术成果时间:2023-04-27 14:33 来源:胶州市科技和工业信息化局 作者:胶州市企业信息化促进 点击:次 关于转发《关于征集2023 年山东省绿色低碳技术成果目录技术成果的通知》的通知 各功能区、各镇(街)、各有关企业: 现将青岛市科技局《关于征集2023年山东省绿色低碳技术成果目录技术成果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根据通知要求积极组织申报。具体事宜详见附件。 有关要求: 请各申报单位填写《绿色低碳技术成果推荐表》、《绿色低碳技术成果申报表》、《绿色低碳技术成果报告》(见附件)并与其他证明材料加盖单位公章且装订成册,电子版和纸质材料(一式两份),于4月28日(星期五)上午10:00前报送至胶州市政府办公大楼321室(电子版请通过金宏系统或电子邮箱反馈)。 金宏网地址:胶州市科技和工业信息化局 电子邮箱:cy2022630@163.com 联系人:姜颂 张伊宁 联系电话:82288235
附件:《关于征集2023年山东省绿色低碳技术成果目录技术成果的通知》
胶州市科技和工业信息化局 2023年4月23日 关于征集《2023 年山东省绿色低碳技术成果目录》技术成果的通知 各区市、功能区科技局,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强化科技创新在绿色低碳领域的支撑作用,落实《科技引领产业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文件要求,加快绿色低碳先进科技成果转化与推广应用,助力我省碳达峰碳中和目标实现,推动我省生态环保产业高质量发展,山东省科学技术厅、山东省生态环境厅下发了《关于征集<2023 年山东省绿色低碳技术成果目录>的通知》,有关要求如下。 一、申报条件 1.方向性。符合国家已经颁布的产业政策,符合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我省绿色低碳发展的重点需求,生态环境污染防治效果明显。 2.成熟性。已经通过工程示范或用户使用等方式得到应用,并进行了第三方监测或检验,具备较好的推广前景。 3.先进性。技术知识产权明晰,技术风险可控,技术经济性突出。 4.适用性。结合我省绿色低碳发展实际需求,重点征集水治理、大气治理、碳减排、土壤及地下水风险管控与修复、固废利用处置、海洋生态治理、清洁生产、环境监测检测、智慧环保及其他环境领域的先进适用技术成果(技术领域及技术类型见附件1)。 二、材料要求 1.组织申报。请各申报单位填写《绿色低碳技术成果申报表》(附件2)和《绿色低碳技术成果报告》(附件3),并与其他证明材料加盖申报单位公章且装订成册。 2.审核把关。请各主管部门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把关,保证技术内容真实、严谨、准确,避免重复申报。对于不符合“绿色门槛”制度,涉及行政处罚、知识产权纠纷的予以一票否决。 3.推荐上报。请各主管部门填写《绿色低碳技术成果推荐表》(附件4),报送材料时请确定申报单位联系人及联系方式(指导目录将公开技术拥有方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请按照通知要求,将《绿色低碳技术领域及技术类型》(附件1)、《绿色低碳技术成果申报表》(附件2)、《绿色低碳技术成果报告》(附件3)和《绿色低碳技术成果推荐表》(附件4)电子版和纸质材料(一式一份),于2023年5月5日17:00前报送青岛市科技局农业与社会发展处(电子版发金宏系统或电子邮箱)。 联系人:焉岿然;联系电话:85911341 金宏网地址:青岛市科技局农业与社会发展科技处 电子邮箱:qdkjnongshe@163.com 纸质材料邮寄地址:青岛市香港中路11号市科技局农社处,收件人:焉岿然,电话:85911341
附件1、《绿色低碳技术领域及技术类型》.docx 附件2、《绿色低碳技术成果申报表》.docx 附件3、《绿色低碳技术成果报告》.docx 附件4、《绿色低碳技术成果推荐表》.docx 青岛市科技局 2023年4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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