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山东省5G产业试点示范企业及项目遴选预申报工作的通知时间:2020-09-28 09:16 来源:胶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作者:胶州市企业信息化促进 点击:次 各功能区、镇办,市直各部门,驻胶有关单位、各有关企业、各通信运营商: 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快推进5G产业发展的决策部署,充分发挥5G在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中的技术优势,推动全省新旧动能转换,塑造经济高质量发展新优势,现决定开展山东省5G产业试点示范企业及项目遴选预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围绕全省新旧动能转换重点领域,聚焦5G生产研发和行业应用两个方向,遴选一批试点示范企业及项目,探索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新业态和新模式,引领带动全省经济高质量发展。 (一)5G产业方向 5G核心产业:在基础器件及关键材料产业、射频模块、光纤光缆、智能终端等领域,在5G产业供应链中占据一定地位并有一定产业化规模的技术及产品。 5G关联产业:应用软件、云计算、大数据、人工智能、智能装备、超高清(4K/8K)视频、虚拟现实增强现实(AR/VR)、车联网等领域吸收并转化5G技术成果,并能实现规模化推广应用的产品及解决方案; (二)5G行业应用方向 在工业互联网、文体旅游、智慧政务、智慧交通、智慧医疗、智慧海洋、智慧农业、智慧应急、互联网金融、智安化工园区等领域,开展5G技术特色应用、效果明显,具有可复制、可推广价值的应用示范项目。 二、申报条件 (一)总体要求 1、申报主体应是山东省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有较好的资金保障能力,拥有较高信誉、盈利水平和健全的财务制度,资产负债率小于70%,无偷漏税等不良记录。单项冠军、瞪羚、独角兽等高成长性科技型企业及在省内细分行业内处于领军地位的企业优先申报。 2、申报项目需已启动或已完成测试。技术水平处于国内领先或国际先进,应用示范带动作用明显,具有较强的可复制、可推广性。 3、项目须符合国家、省有关产业政策及有关节能、环保、安全、消防、卫生、质量等标准要求。 (二)5G产业方向 1、在5G领域拥有稳定的研发团队,研发团队不少于10人,团队负责人列入国家和省级人才计划的优先支持。 2、2019年度5G研发投入占销售收入之比6%以上。 3、鼓励拥有5G相关领域核心自主知识产权。通过项目实施,5G领域专利或软件著作权不少于1项。参与行业/团体标准的单位优先支持。 (三)5G行业应用方向 1、项目投资额不低于500万元。 2、在5G网络环境下,稳定下载速率不低于100MB/S。 3、通过项目实施,能够产生良好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或在服务文化、民生等方面具有显著贡献,对所在行业提质增效具有显著促进作用。 三、工作程序及工作要求 (一)各功能区、镇办,市直有关部门,驻胶有关单位做好5G产业试点示范企业及项目的组织申报工作。符合条件的企业按照《5G产业试点示范企业及项目申报书》(见附件1、附件2)要求组织材料。 (二)各功能区、镇办,市直有关部门,驻胶有关单位要认真把关,确保申报材料符合申报要求且证明材料完整、真实有效,申报单位于2020年10月20日前,将电子版材料(申报书和附件3,Word和Excel形式)发送至市工信局信息化推进科邮箱05329@163.com。 (三)省5G示范试点是“高端制造业+人工智能”攻势考核重要内容,获评一个得10分。同时根据《胶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支持工业互联网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胶政字〔2020〕25号)文件规定,对获评省5G示范试点的企业给予50万元奖励。 联系人:尹蕾 电话:82288636
附件:1.5G产业试点示范企业及项目申报书(5G产业方向)
2.5G产业试点示范企业及项目申报书(5G行业应用方向)
3.5G产业试点示范企业及项目申报信息汇总表
胶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0年9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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