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1年度华为云服务专项资金申报工作的通知时间:2020-11-28 14:12 来源:胶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作者:胶州市企业信息化促进 点击:次 胶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关于开展2021年度华为云服务专项资金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镇办,各功能区,各企业: 为实现高端制造业与人工智能双向突破,激发人工智能“头雁”效应,赋能制造业高质量发展,根据《青岛市“高端制造业+人工智能”攻势作战方案(2019-2022年)》顶层规划设计,结合胶州市“高端制造业+人工智能”战略攻势,胶州市政府设立1.25亿元“人工智能创新中心专项支持资金”(以下简称“专项资金”)。专项资金用于对胶州企事业单位使用华为(青岛)人工智能创新中心(以下简称“创新中心”)提供的基础服务、工业互联网(平台及应用)、人工智能(人工智能开发平台、人工智能应用、联合创新等)、软件开发云服务(基础服务、接口测试等)、大数据、物联网、人才培养等资源及服务进行支持,降低企业数字化、智能化转型投入。“华为(青岛)人工智能创新中心”承担赋能企业的主体责任,通过创新中心导入华为领先的人工智能技术及应用,打造胶州高端制造业与人工智能融合发展的“胶州模式”,并向全国推广。现就申请使用华为云服务资源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赋能对象 胶州市内注册、纳税,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事业单位。 二、申领时间 全年申请、集中受理、定期发放。 三、申领额度 龙头企业,单个企业支持上限350万元/年;标杆企业,单个企业支持上限150万元/年;骨干企业,单个企业支持上限50万元/年;小微企业,单个企业支持上限10万元/年。 龙头企业标准:年产值8亿元以上企业或胶州市重点扶持的企业。 标杆企业标准:年产值1亿元到8亿元之间的企业。 骨干企业标准:年产值2000万元到1亿元之间的企业。 小微企业标准:年产值2000万元以下的高新技术企业。 需求补贴超出上述额度,但在行业内有引领性、示范性的企业,在专项资金总额范围内“一事一议”。 四、申请流程 (一)项目确认。胶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会同创新中心根据企业申请情况,深入企业进行调研。符合赋能方向且业务需求与华为公司相关服务匹配的企业填写《华为(青岛)人工智能创新中心服务申请单》(以下简称“服务申请单”)、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项目建设方案及预算等材料,经工信局审核通过后,移交创新中心和青岛少海板桥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二)资源及服务调拨。对于确认通过的申请,青岛少海板桥咨询管理有限公司按照确认的内容完成企业申请的资源及服务调拨。 (三)服务交付。对于已调拨资源及服务的企业,由创新中心运营团队协助企业开通相应的资源及服务,并指导企业应用。 五、其他事项 (一)使用单位应在审批通过后30天内购买指定的资源及服务包,超过30天账户上未使用的金额将被回收; (二)使用单位不得转赠或销售申请的资源及服务,一经发现,将收回其申请的资源及服务且纳入黑名单; (三)使用单位申请的资源及服务开通30天内未使用,视为自动放弃,资源及服务收回,且不得再申请相关支持。 六、报送时间及联系方式 请有需要的企业于2020年12月4日(星期五)前将《华为云服务资源需求调研表》(见附件)的纸质版加盖企业公章后报送至胶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园区招商科(市级机关办公大楼四楼0422房间),电子版通过电子信箱发送到jz82288362@163.com。 联系人:周志春 姜恺全 电话:82288362
附件:华为云服务资源需求调研表
2020年11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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