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1年度胶州市5G、人工智能“十佳场景示范”项目培育入时间:2021-04-23 15:50 来源:胶州市科技和工业信息化局 作者:胶州信息化协会 点击:次 各功能区、镇办,各行业协会(联盟),工业互联网服务机构,各有关重点企业: 为全面开展我市“高端制造业+人工智能”攻势,贯彻落实《青岛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工业互联网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青政办发〔2020〕13号)、《印发<关于加快工业互联网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实施细则>的通知》(青工信规〔2020〕3号)、《胶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支持工业互联网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胶政字〔2020〕25号)等文件精神,现决定开展2021年度胶州市5G、人工智能“十佳场景示范”项目培育入库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1、企业无不良信用记录,未列入青岛市安全生产“黑名单”; 2、在胶州市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项目智能软、硬件投资额不低于500万元。 二、5G、人工智能“十佳场景示范”项目遴选标准 (一)5G“十佳场景示范”项目 1、实现园区网络深度覆盖 数字化室分系统达到一定规模,具备集中式无线电接入网络、网络切片、软件定义网络、网络功能虚拟化、云边端协同、海量数据的多接入采集、低功耗广域网连接等能力。 2、多场景融合应用 重点发挥5G超大带宽、超低时延、超大链接以及超高可靠的海量机器类通信优势,聚焦工业互联网、数字文创、智慧海洋、智能网联汽车、医养健康、智慧农业、智慧电网、智慧家居、轨道交通、智慧城市等十大应用领域,促进跨界融合应用。能够为用户提供低延时高可靠传输、智能决策和精准控制、远程虚拟互操作、可信互信认证等服务。 3、创新性与先进性 项目实施的创新性与先进性,包括技术创新、模式创新及相关知识产权。项目应有明确的应用场景、相应的数据基础和实施计划,解决方案具有先进性、创新性。能够体现信息基础设施或者信息系统的云化程度,以及融合线上线下资源的水平等。 4、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 实施项目具有可复制性和可推广性,有着明确的示范意义及推广价值。项目运营中应产生良好的经济社会效益,应用单位创新能力大幅提升,管理成本明显下降。 5、具有专业服务团队 从事平台运营的专职人员不少于10人,其中大学及以上学历或中级以上技术职称人员比例不少于80%。 (二)人工智能“十佳场景示范”项目 1、技术创新度 围绕图像识别、语音识别、机器翻译、智能交互、知识处理、控制决策等智能系统软件,以及人工智能芯片、智能传感器等开展融合应用,技术性能(各项参数的提升),技术成熟度具备国内领先性,优先支持前沿攻关技术,卡脖子技术,颠覆性技术等重大原创技术成果工程化,产业化,商业化。 2、多场景融合应用 在农业、物流、金融、商务、家居等重点行业和领域形成具有行业先导性的全景化应用。围绕智慧文旅、智慧康养、智慧教育、智慧政务、智慧城管、智慧社区等智能化服务,形成共享经济、平台经济等“智能+”新业态新模式。 3、创新性与先进性 项目实施的创新性与先进性,包括技术创新、模式创新及相关知识产权。项目应有明确的应用场景、相应的数据基础和实施计划,解决方案具有先进性、创新性。能够体现信息基础设施或者信息系统的智能化程度。 4、经济效益与社会价值 实施项目具有可复制性和可推广性,在行业领域具有国内领先的代表性,有着明确的示范意义及引领价值。项目运营中应产生良好的经济社会效益,应用单位创新能力大幅提升,管理成本明显下降。拥有自主知识产权、技术先进、应用带动和示范作用良好,和实践应用基础。 5、具有专业服务团队 从事平台运营的专职人员不少于10人,其中大学及以上学历或中级以上技术职称人员比例不少于80%。 三、相关支持政策 培育入库的5G、人工智能“十佳场景示范”项目,由市科工信局重点指导培育,并积极推荐申报青岛市2021年度5G、人工智能“十佳场景示范”项目。根据《青岛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工业互联网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青政办发〔2020〕13号)、《印发<关于加快工业互联网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实施细则>的通知》(青工信规〔2020〕3号)、《胶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支持工业互联网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规定,获评“5G、人工智能‘十佳场景示范’项目”的企业按照智能软硬件投资额的10%,给予项目申报主体一次性奖励,并积极推荐申报省级、国家级5G、人工智能相关项目。 四、相关要求 申报企业请于5月24日(星期一)12:00前将项目入库汇总表(附件1)、项目申报表(附件2)电子版发送至市科工信局信息化推进科电子邮箱05329@163.com。 附件:1、2021年5G、人工智能“十佳场景示范”项目汇总表 2、“5G ∕人工智能”场景示范项目申报表
关于开展2021年度胶州市5G、人工智能“十佳场景示范”项目培育入库工作的通知.doc
(联系人:尹蕾 姜晓琳;电话:82288636)
胶州市科技和工业信息化局 2021年4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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