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申报山东省大数据企业项目的通知时间:2021-09-06 15:52 来源:未知 作者:胶州信息化协会 点击:次 关于组织申报山东省大数据企业项目的通知 现将山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组织开展山东省大数据企业项目征集工作的通知》转发你们。请根据通知要求,组织符合报送条件的企业申报,并于2021年9月9日(星期四)11:00前将申报材料纸质版(一式两份)报送至市科工信局信息化推进科(市级机关办公大楼319房间),电子版发送至市科工信局信息化推进科邮箱05329@163.com。 联系人:尹蕾 姜晓琳,电话:82288636
附件:山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组织开展山东省大数据企业项目征集工作的通知
胶州市科技和工业信息化局 2021年9月3日 附件: 山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关于组织开展山东省大数据企业项目征集工作的通知 各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国家大数据发展战略,落实《山东省“十四五”数字强省建设规划》《山东省推进工业大数据发展的实施方案(2020-2022年)》等文件精神,大力推动大数据产业生态发展,激发数据要素市场活力,集中力量打造一批大数据产业重点项目,带动我省数字经济快速发展。经研究,我厅拟组织开展山东省大数据企业项目征集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依法在我省省内登记注册的独立法人单位; 2.申报单位主营业务应为大数据、数据服务、数据产品研发销售和数据应用等; 3.三年内诚信记录良好,未发生违法违规和责任事故。
(一)申报书(见附件); (二)法人证书(如营业执照等)副本复印件; (三)2020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以及全口径纳税证明(税务局网站自主开具); (四)2020年度数据相关主营业务合同复印件; (五)企业、人员、产品的各类资质资格、荣誉证书等实力证明复印件。
(一)材料提报。申报单位按要求撰写申报书(见附件1),准备相应证明材料。纸质申报书盖章后提报各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同时提交申报书及证明材料电子版)。 (二)初审推荐。各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负责组织推荐上报及材料初审工作,确保申报材料符合要求、齐全完整、真实有效,于9月5日前将纸质申报材料、电子申报材料及加盖公章的汇总表(见附件2)提交至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三)公布结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将委托相关行业协会对申报材料进行评审,10月底前,协会将根据评审结果公布“山东省大数据企业50强”名单,后续将开展供需对接、案例推广等活动。
(一)征集结果将用于编制2021年度“山东省数据产业生态图谱”,为我省数据产业强链、补链奠定基础,为数据产业发展决策提供支撑依据,请各市工信局高度重视,认真组织辖区内企业(含当地省属企业)积极申报。 (二)申报单位应当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负责,严禁弄虚作假行为。 (三)各市申报数量不限。 联系人:陈倩倩,0531-51782725 王伟,19953216619 邮 箱:cytjc@shandong.cn 地 址:济南市泉城路101号珍珠大厦1203室
附件:1.大数据企业申报书模板 2.大数据企业申报信息汇总表
山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2021年8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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