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组织申报2023年度软件业务收入上规模预时间:2022-08-03 17:17 来源:胶州市科技和工业信息化局 作者:胶州信息化协会 点击:次 青岛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关于组织申报2023年度软件业务收入上规模 预算资金项目的通知
各区、市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各有关企业: 为贯彻落实《青岛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青岛市加快先进制造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青政发〔2021〕18号)及其实施细则(青工信规〔2022〕2号)等文件精神,现组织开展2023年度软件业务收入上规模预算资金项目申报工作,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申报主体是在青岛市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纳入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统计范围的企业。 (二)2021年度软件业务收入首次超过5亿元、1亿元、5000万元、1000万元。软件业务收入统计口径按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及国家统计局《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统计调查制度》执行。 (三)2021年度软件业务收入占企业收入总额的比例不低于30%。 二、申报材料 (一)青岛市软件业务收入上规模奖励资金申请表; (二)企业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三)2021年度青岛市软件产业运行监测系统报送截图(登陆系统—点击【我的任务】—【任务查询】—任务状态:选择【已批准】—点击搜索—截屏2021年至今的报送情况); (四)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企业2021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含软件业务收入情况); (五)申报资料真实性承诺书。 三、申报程序 (一)企业申报。符合申报条件的企业自愿向注册地所在区(市)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提出申请。注册登录青岛政策通平台(https://zccx.qingdao.gov.cn),在“政策超市”栏目进入“2023年度软件与信息产业预算资金项目”,选择子项目“2023年度软件业务收入上规模预算资金项目”,在线填报申请表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请各企业于8月29日(星期一)前完成填报,并提交至注册地所在区(市)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 (二)区市初审。区(市)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于9月1日(星期四)前完成在线初审和查重审核,将初审结果以正式文件报送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函告同级财政部门,并通过青岛政策通平台推荐至市工业互联网创新发展中心。 (三)市级审核。市工业互联网创新发展中心对申报材料完整性进行审核后,通过青岛政策通平台推荐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软件与信息服务处。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对申报材料进行复审,委托第三方机构进行评审认定及现场核查,确定拟奖补名单及金额,并予以公示。 四、有关要求 (一)各区、市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认真做好本辖区政策申报组织、初审、推荐和绩效评价等有关工作,确保各项政策企业应享尽享;认真学习青岛政策通平台使用方法,指导企业按时完成申报工作。 (二)申报企业要严格按照文件要求,及时报送有关材料,并对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负责;积极配合做好项目审核工作,如实提供原始申报材料。申报材料中有关申请表、截图示例及承诺书模版请登录青岛政策通平台相应申报栏目查看。 (三)申报企业如获得政策支持,应自觉接受工业和信息化、财政、审计等部门的监督检查,并积极配合开展绩效评价工作。对列入青岛市安全生产黑名单、青岛市环境信用黑名单等失信惩戒对象目录,或违反财政涉企资金“绿色门槛”制度的,取消政策性资金扶持。 技术支持热线:85017188;政策咨询电话:市南区88728220,市北区83087103,崂山区88999176,西海岸新区86168249,自贸片区86763772,高新区68686559,李沧区87616155,城阳区58770283,即墨区66096196,胶州市82288558,平度市88314016,莱西市88405859,市工业和信息化局85913330。
青岛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2年8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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