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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开展2023年青岛市质量标杆推荐遴选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3-08-18 16:46  来源:胶州市科技和工业信息化局  作者:胶州市企业信息化促进   点击:

关于组织开展2023年青岛市质量标杆推荐遴选工作的通知

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有关企业:

     为贯彻落实《工业和信息化办公厅关于开展2023年工业和信息化质量提升与品牌建设工作的通知》(工信厅科函〔2023〕152号)和《关于开展2023年全国质量标杆活动的通知》(中国质协字〔2023〕71号),按照《青岛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做好2023年工业和信息化质量提升与品牌建设工作的通知》要求,组织开展2023年青岛市质量标杆推荐遴选工作。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青岛市质量标杆遴选标准

     质量标杆是指企业通过技术创新、管理创新和商业模式创新,运用先进适用的质量管理方法和质量工程技术,在系统提升产品和服务质量的实践过程中,形成的具有示范效应、可借鉴、可推广的质量管理方法

     (一)先进性与科学性

     1.符合质量品牌管理发展趋势,所应用的管理方法(技术)符合科学规律,符合质量品牌管理发展趋势,并对促进质量进步和提升产业竞争力具有示范引领作用。

     2.典型经验应展示管理方法(技术)系统应用情况(如相关的组织管理、政策制度、资源保障和实施过程等),并取得了创新性经验(成果)。

     3.企业主要质量指标(实物质量、运行效率、品牌竞争力等)在同行业中处于领先水平。

     4.企业的质量管理水平达到了国内或省内领先水平。

     (二)实践性

     1.拥有健全的推进体制机制;有清晰的发展思路和目标要求;能够实现有效的资源配置和组织保障;方法推进已融合在企业整体运营过程之中。

     2.对促进本企业的质量管理进步和提升企业竞争力发挥重大作用;具有在其他工业企业较强的适用性和示范作用,对工业企业质量管理的发展产生一定的影响和贡献。

     3.企业具有良好的质量文化理念和行为准则,建立质量文化的相关制度机制,质量文化被本企业全体成员所接受,并共同遵守。

     (三)有效性

     1.全员参与质量管理和质量改进活动,接受全面质量管理知识培训,有较强的质量意识和执行力,善于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

     2.质量管理、产品和服务质量水平明显提升。(1)通过了体系认证;(2)实施了满意企业、满意产品、满意服务等内外部满意度测评活动;(3)采用并制定标准的先进水平。

     3.通过应用该管理方法(技术),取得明显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二、申报企业条件

     (一)申报企业为在青岛市行政区域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近三年连续保持盈利;在诚信、质量、安全、环保等方面无违法行为和不良记录。

     (二)质量标杆所运用的主要管理方法(技术)和经验已在本单位成熟应用,对质量、效益和效率提升有明显促进作用,在本市和行业内表现突出。

     (三)在不涉及商业机密的情况下,积极参与相关的分享交流活动。

     三、遴选范围

     1.企业运用先进质量管理理念、方法、工具,促进质量变革、效率变革和动力变革,提高质量、效益和效率,促进企业高质量发展的典型经验。

     2.企业运用5G、大数据、人工智能、区块链、物联网等新一代信息技术提升质量管理效能,提高产品和服务质量,提高用户满意度和企业经济效益,促进质量管理模式创新的典型经验。

     3.企业发展新业态、新模式,促进产品或服务质量明显提升,取得良好经营绩效的典型经验。

     4.中小企业(符合《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标准)具有专业化、特色化、精细化、新颖化特点,并在质量管理创新和质量提升方面具有显著成效的典型经验。

     5.为生产活动提供研发设计和检测认证等技术服务、交通运输服务、网络信息服务、节能与环保服务等制造服务业企业在提质增效方面的典型经验。

     四、质量标杆经验交流和推广

     (一)大力推广青岛市质量标杆典型经验

     青岛市工信局将与市总工会、团市委、市质量管理协会等有关部门和相关协会合作,举办全市群众性质量管理经验交流活动,通过专家讲座、标杆经验分享、企业参观交流等形式,宣传推广青岛市质量标杆的先进质量管理理念、方法和典型经验,引导更多企业学标杆、创标杆、超标杆。

     (二)加大质量标杆活动宣传力度

     入选青岛市质量标杆典型经验,将列入“工赋青岛示范项目”宣传计划,通过电视、报纸、杂志和网络等媒体专题报道,进一步扩大质量标杆活动的社会影响力。

     (三)深入开展对标交流和质量诊断工作

     鼓励全市企业积极参加全国“标杆深入学”活动,推动青岛市质量标杆持续改进创新,总结提炼具有青岛特色的质量管理创新方法。

     五、工作程序

     (一)组织申报。请申报企业按照要求认真填报《2023年青岛市质量标杆申报书》(附件1),按照《青岛市质量标杆典型经验编写说明》(附件2)组织编写典型经验材料,并附相关证明材料。

     (二)材料报送。请于8月24日下午17:00前将青岛市质量标杆申报汇总表(EXCEL版附件1)、企业申报材料(加盖公章的申报书、典型经验材料、证明材料等三个文件的WORD版打包压缩成RAR格式文件,以“申报单位全称”命名,单个企业申报材料不超过200MB)通过邮件发送至市科工信局技术改造科邮箱:82288363@163.com。

     (三)评审发布。青岛市工信局组织专家对申报材料进行评审,必要时对部分申报项目进行现场核查。评审结果将进行网上公示,公示无异议的予以发布。并从中择优推荐全国和全省质量标杆。

     联系人:周志春,臧萍

     电话:82288363


     附件:1.2023年青岛市质量标杆申报书

                2. 青岛市质量标杆典型经验编写说明

                3.青岛市质量标杆申报汇总表

关于组织开展2023年青岛市质量标杆推荐遴选工作的通知.docx

胶州市科技和工业信息化局

2023年8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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