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2年山东省绿色工厂申报工作的通知时间:2022-03-24 14:52 来源:胶州市科技和工业信息化局 作者:胶州信息化协会 点击:次 关于做好2022年山东省绿色工厂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功能区管委有关部门,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有关部门,有关企业: 根据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推荐2022年省级绿色工厂的通知》要求,结合我市工作实际,现将我市省级绿色工厂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坚持用地集约化、生产洁净化、废物资源化、能源低碳化方向,重点在家用电器、纺织、医药、食品、轻工、钢铁、建材、机械、汽车、化工、有色金属、电子信息、节能环保装备制造、新能源装备制造、资源综合利用、再制造等重点领域选择一批工作基础好、代表性强的优势骨干企业创建绿色工厂。 对钢铁、水泥、平板玻璃、原油加工、烧碱、焦化等高耗能行业,所推荐企业的能耗水平原则上应达到或优于相应国家能源消耗限额标准先进值。 二、申报条件 申报单位应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在我市工商管理部门登记注册、从事生产经营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2.生产经营状况良好,2021年销售收入在2亿元以上; 3.近三年有下列情况的,不得申报:未正常经营生产的;发生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和质量事故、Ⅲ级(较大)及以上突发环境污染事件的;被动态调整出绿色制造名单的;在国务院及有关部门相关督查工作中被发现存在严重问题的、被列入工业节能监察整改名单且未按要求完成整改的、失信被执行人等。 三、申报流程 (一)企业申报。企业参照《绿色工厂评价通则》(GB/T36132-2018),按照《绿色工厂自评价报告》(详见附件2)有关要求组织自评,形成自评价报告,填写绿色工厂申报指标汇总表,并向市科工信局提出申请。 (二)材料初审。我局将通过资料审查、现场核查等方式对申报企业进行初审,并在征求相关部门意见后形成推荐意见。请有意向申报的企业将申报材料(纸质版五份、电子版光盘三份)于2022年4月1日前报送至胶州市科工信局产业发展促进中心(市级机关大楼312房间)。逾期不予受理。 (三)评审确认。我局将严格绿色工厂推荐流程和要求,择优确定我市推荐名单。 联系人:王杉杉 电话:82288233
附件:1.推荐汇总表.doc 2.绿色工厂自评价报告.docx 3.2022年山东省绿色工厂申报指标汇总表.xlsx
胶州市科技和工业信息化局 2022年3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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