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集2022年青岛市工业互联网高质量发展入库项目的通知时间:2022-04-25 09:21 来源:胶州市科技和工业信息化局 作者:胶州信息化协会 点击:次 关于征集2022年青岛市工业互联网高质量发展入库项目的通知 各功能区、镇办,各相关企业: 为贯彻落实《关于加快工业互联网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青政办发〔2020〕13号)等文件精神,高效组织2022年度工业互联网高质量发展项目申报工作,培育国家级、省级试点示范项目,现组织开展2022年度青岛市工业互联网高质量发展入库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入库范围 (一)“工业赋能”场景示范项目 重点面向企业新建及改造自动化生产线、数字化车间、智能工厂等项目,2022年10月底前竣工。符合《关于加快工业互联网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实施细则》工业赋能场景示范项目申报条件,需在工赋青岛场景对接公共服务平台发布场景需求,并进行有效对接。已认定的工业互联网平台和智能工厂项目不再入库,已认定自动化生产线和数字化车间项目不再入库同类项目及自动化生产线项目。 (二)5G、人工智能“十佳场景示范”项目 重点面向5G、人工智能等新技术、新产品在各领域的融合创新应用项目,项目智能软、硬件投资额不低于500万元,同时在实施、运营中的网络覆盖、技术融合、应用领域、应用实效等方面有创新性、示范性。 (三)工业互联网平台项目 重点面向具备资源管理能力、应用服务能力、基础技术能力以及参与工业互联网平台监测工作的工业互联网平台,年度(2021年10月1日-2022年9月30日)服务本地企业50家以上。 申报企业需在青岛市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无不良信用记录,未列入青岛市安全生产“黑名单”。 二、相关支持政策 (一)“工业赋能”场景示范项目 对市级新认定的智能 (互联)工厂、数字化车间或自动化生产线,按照市政府促进先进制造业加快发展的政策,青岛市分别给予100万元、50万元奖励。胶州市分别给予50万元、30万元奖励。 (二)5G、人工智能“十佳场景示范”项目 对评选出的十佳场景,按照智能软硬件投资额的10%,给予项目申报主体一次性奖励,最高不超过200万元。 (三)工业互联网平台项目 对市级新认定的工业互联网平台,按照市政府促进先进制造业加快发展的政策,青岛市给予300万元奖励,胶州市给予100万元奖励。 三、有关要求 (一)组织开展入库项目申报工作是用足用好财政政策的重要基础,请各功能区、镇办高度重视,认真组织指导辖区内相关企业积极申报,未入库项目原则上不推荐参评2022年度工业互联网高质量发展项目。 (二)企业(含市直企业、(中央、省)驻胶企业)自愿填报入库项目申报表,通过区功能区、镇办汇总上报相关材料。 (三)请各区功能区、镇办于5月4日(星期三)12:00前将附件1—3电子版汇总,填写青岛市工业互联网高质量发展入库项目汇总表(附件4),发送至市科技和工业信息化局信息化推进科邮箱05329@163.com。 联系人:雷康 陆鹏程 电话:82288636
附件:关于征集2022年青岛市工业互联网高质量发展项目库入库项目的通知4.24(1)(1).doc
胶州市科技和工业信息化局 2022年4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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